新 古 典 主 義 藝 術 概 念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定義
所謂「新古典主義藝術」(Neo-Classicisme),是指十八世紀五十年代至十九世紀初,風靡西歐的藝術樣式。
所謂「古典主義」,通常是指與希臘、羅馬的藝術或思想品質有關的潮流。它包含了完美、永恆,以及希臘人對於生活之觀念為基礎的一些價值判斷;強調思考的秩序和明晰性,精神的尊嚴和寧靜,結構的單純和均衡,及比例的勻稱。
「新古典主義」一詞,是指相對於十七世紀以前的「古典主義」而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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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土耳其宮女 安格爾 油彩 1814 巴黎羅浮宮 |
新古典主義興起的原因
早在十七世紀,文學家布瓦羅(Boileau) 的古典文學理論,就曾橫掃過歐洲文壇。1748 年龐貝古城(毀於79年)文物之發掘,加上德國藝術史學者溫克爾曼(Winckelmann,1717∼1768)大力鼓吹「希臘藝術為最完美之形式表現」的觀念,更大大地增加了它的勢力。
此時法國中產階級興起,發生革命運動,反對封建政府繁縟豪華到極點,以致耗費了法國人民大量財富的洛可可藝術,而提倡以精鍊、實用和具有嚴格的合理性為特點的古典主義。
拿破崙曾有意使法國成為他自己的「羅馬帝國」,更進一步使新古典主義推到其巔峰狀態。
特質
題材上,表現古代的歷史和現實的重要事件,借助古代英雄主義的表現,使作品顯出莊嚴而熱烈的現實激情。
在形式上,強調理性的表現,而忽視藝術家感性的色彩,認為「美」的原理就是「理性」的理想。
構圖上,強調完整性,而反對片面形式感的追求。
造型上,重視素描和線與輪廓,而忽視色彩,和反對過分的渲染。
新古典主義的藝術,不僅恢復了古典藝術的樸素風格,而且喚醒了自我犧牲、嚴肅認真及獻身於共和國的純樸美德,使人覺得這一切都與自己息息相關。 |